队伍建设

关于通渭县法院 人民陪审员工作现状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5-07-29点击量:6196次
      通渭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长期以来得到县委和人大的有力支持,县法院坚持把人民陪审员工作同党建、队伍建设、审判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并与县政府协调落实了部分人民陪审员的陪审经费。
一、基本情况
     通渭县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45名,占在职法官总数的93%。目前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主要集中在一审民商事、刑事自诉、行政案件中。2014年至2015年5月共受理各类案件2475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429件,人民陪审员参与188件,参审率43.8%,占所有案件的7.6%。通常按照人民陪审员和法官人数1:2的比例组成合议庭。
二、存在问题
      (一)在职人民陪审员没有很好处理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一方面由于各业务庭没有提前通知人民陪审员,让他们有充分的时间做准备,大多数情况下只在开庭前1天或者当天才告知人民陪审员有案件需要陪审;另一方面人民陪审员多为学校、医院、乡镇、村社的主要领导,日常事务多,加之他们的岗位有时候无人能够替代,且临时变化经常打乱计划,以致不能按期出庭。
      (二)人民陪审员办公场所没有安排到位。人民法庭虽然名义上设置了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但实际上正常由法院干警在其间办公,致使人民陪审员没有独立的办公空间。他们独立接待当事人、进行阅卷、梳理证据、分析案情的强烈愿望就化为泡影。另外,他们坐在审判台上,有时看到法官们都着正装,反观自己着装太过随意,与威严的法庭格格不入,心底难免产生局外人的多余感,没了底气。
      (三)人民陪审员对岗位职责依然模糊不清。目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只陪不审”的现象比较普遍,他们认为自己“只是看看人、凑凑数、签签字”,不能很好地发挥各自专业技术特长和其他便利作用。据调查,人民陪审员在庭前准备阶段几乎从来不阅卷,对案情的了解仅限于法官的口头介绍,有的甚至直到开庭时才知道当事人的姓名。大部分人民陪审员对自己陪审了的案件,没有及时向法庭索要法律文书(也普遍存在法庭没有向人民陪审员送达法律文书的现象),过一件忘一件,当当事人询问结果时他们毫无印象、哑口无言。
      (四)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机制尚未建立。县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较松散,除了政工科负责办理人民陪审员推荐、培训、任免等事项外,没有专门的机构对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进行集中管理,各业务庭室一旦遇到普通程序案件时,就只好自行联络。这样一来,便形成了“任命一大批,运用一两个”的尴尬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陪审资源浪费,打击了大多数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优化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关键在优化人民陪审员知识结构。人民陪审员都是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精英,他们有的熟悉基层矛盾根源、三言两语就能找准症结,有的精通病理、药理,擅长调解医患纠纷,有的对学校、学生、家长的基本情况了如指掌。为长久计,人民法院要根据受理案件种类,在壮大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同时,要适时更新、改造、提升人民陪审员队伍整体素质。
       二是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办公办案环境。首先要设置专门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室,让人民陪审员有属于自己的办公场所;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条件下,为人民陪审员定做带有人民陪审标识的制服,让他们在内心上产生与法官融合的自我认可感,从而激发出他们的职业尊荣感。
       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通渭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职务免除、经费保障等;进一步修订完善《通渭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计划》,把教育培训工作常态化;严格遵守法律文书送达制度,凡是有人民陪审员参加的案件,都必须向人民陪审员送达法律文书;按季度兑现办案补助,每参与陪审一件案子,就给予相应的案件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