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人民法院 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2018年1月8日下午,新年伊始,通渭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会议由政工科负责人、妇委会主任丁秀娟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有福出席会议并讲话,全院31名妇女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选举产生了通渭县人民法院妇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共7人。新当选的执行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妇联主席1人,副主席2人。
(丁秀娟同志代表妇委会作工作报告)
(工作人员宣读《通渭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总监票人在检查投票箱)
(与会代表进行投票)
会上,韩有福院长表示,院党组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在群团组织改革的浪潮中,通渭县法院紧随改革步伐,成立妇女联合会并召开妇女代表大会,是通渭县法院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同时,韩有福院长对妇女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每一位女同志都要更加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要努力提高个人业务素质,同时也应不断加强修养,提升内涵;二是新成立的妇联要积极发挥作用,做好妇女工作。要不断学习创新,将妇女的智慧集中到法院审判、执行、宣传和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努力调动女同志的积极性,发挥女同志半边天的重要作用;三是每位女同志都要立足本职工作,做到爱岗敬业、不断创新,发挥好自己的特长,实现工作质效双提高。
新当选的通渭县人民法院妇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承诺: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以默契的配合、创新的思维、高效的执行力,推进通渭县法院妇女工作发展,更好发挥妇女在法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与会代表合影)
下面,让我们一睹通渭县人民法院妇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们的巾帼风采。
执委会主席张超,1982年11月生,中共党员,刑庭副庭长。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记服务人民的宗旨,继续发扬开拓进取、创先争优的时代精神,争做学习型、奉献型女性,多次荣获县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副主席丁秀娟,1987年12月生,中共党员,政工科负责人。立足为党凝聚人心,扎实服务妇女群众,充分发挥女性半边天的作用,先后荣获市妇联“优秀巾帼志愿者”,县妇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县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副主席苟敏丽,1989年1月生,中共党员,法警大队法警兼民二庭干事。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在生活中一丝不苟,是好女儿、好母亲、好妻子、好干警。先后荣获全县“通渭好人”“优秀巾帼志愿者”、县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委员郭全彩,1966年6月生,中共党员,审管办负责人。从事法院工作22年,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不忘初心,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数十年如一日,如深海中的潜艇,无声,但是有无穷的力量。
委员南苏恒,1984年11月生,监察室干事,坚持自尊自信,追求自立自强,携手全院女性职工不断彰显自己独特的女性风采。
委员赵军军,1987年1月生,民一庭入额法官。扎实服务妇女群众,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群众眼中热心专业的好法官,多次荣获县法院“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委员魏蕾,1991年7月生,陇山法庭法官助理,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挑战自我,拼搏向上,勇于担当,踏实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