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牢记宗旨 严于律己

发布日期:2017-04-05点击量:5550次

近日,通渭县人民法院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通渭县人民法院纪检干部行为规范》,以“六做”“八不准”从严从实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以更高的标准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更加坚强的制度保障。

行为规范立足于职业操守,构筑思想道德防线,激发干部自律的内生动力,列出“六做”,即做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表率;做牢记宗旨、服务人民的表率;做秉公执纪、刚正不阿的表率;做业务精通、敬业爱岗的表率;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表率;做品行端正、情趣健康的表率等六个方面的“正面清单”。同时规定“八不准”,即不准发表、传播有悖党性原则和社会公德的言论或信息;不准对群众来信来访诉求漠不关心、推诿扯皮、恃权居傲;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部门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监督执纪工作秘密;不准得过且过、敷衍塞责;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和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不准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等“负面清单”。以此规范院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让忠诚干净担当成为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内心遵从和行为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