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执业务

法官调解破僵局以物抵债巧结案

发布日期:2018-12-20点击量:4526次

张某与苏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苏某长期拖欠张某工程款,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苏某起诉至法院。经通渭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由苏某给付张某建筑工程款40000元。判决生效后,苏某拒绝履行,无奈之下,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查阅卷宗,充分了解案件经过和双方当事人家庭都比较困难的实际情况后,积极组织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苏某于2018年6月1日前给付申请执行人张某建筑工程款32000元,同时张某自愿放弃剩余的8000元执行款。张某本以为苏某会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料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苏某却以张某所承建房屋质量不合格为借口,拒绝给付约定的偿还金额,案件再次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经调查,被执行人苏某没有银行存款,也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名下没有房屋、车辆等财产登记信息,亦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再次进行财产调查,在询问周边群众和村委会工作人员时,听到人们在议论,苏某已经被法院纳入了失信黑名单,现在什么都干不成了,“黑名单”真的是太可怕了。通过走访调查,被执行人苏某患有糖尿病、腰间盘突出病,一年四季都在吃药,病情严重的时候还要住院治疗,苏某有两个儿子,现在都三十多岁了,至今没有成家,让苏某现在拿出40000元,或许真的是一件困难的事儿。

2.webp.jpg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执行法官在苏某家中发现,苏某家里饲养着羊、驴等牲畜,便开始向双方当事人做工作,考虑到被执行人苏某的家庭情况和实际履行能力,提议苏某用自己饲养的羊和驴折抵执行款。考虑到家庭的实际困难和强制执行的威慑,被执行人苏某同意折抵。执行法官又耐心细致地作起了申请执行人张某的工作,张某最终同意了用苏某饲养的驴和羊折抵全部执行款的执行方案,该案顺利执结。

“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收官战打响以来,通渭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紧锣密鼓、戎装上阵,奔波于文书送达、财产查控、远程押解、早晚突袭的执行攻坚路上,虽然异常忙碌、些许疲惫,但一件件圆满执结的案件、一抹抹领取执行款后会心的笑容是给予他们最大的慰藉,相信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他们定将再接再厉、再建新功,全力以赴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