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

【我为群众办实事】 通渭县法院陇山法庭顺利执结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日期:2021-05-31点击量:21828次

张某与韩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工程完工后,韩某因将政府补助款花销殆尽,故推诿扯皮拒不支付张某工程款,张某起诉后,陇山法庭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书生效后,韩某又以各种理由推迟履行期限,后借由在外打工规避执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021年5月25日,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某派出所打来电话,通知韩某已被临时控制,收到通知后,陇山法庭干警立刻出发,前往兰州将韩某带至通渭法院后,并向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讲明了厉害关系。最终,韩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该案执行完毕。

2021年5月25日,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某派出所打来电话,通知韩某已被临时控制,收到通知后,陇山法庭干警立刻出发,前往兰州将韩某带至通渭法院后,并向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讲明了厉害关系。最终,韩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该案执行完毕。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最终落实不是“小事”,而是必须要办好的“实事”,更是通渭法院各办案团队时刻牵挂的“心事”,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通渭法院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