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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通渭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08-25点击量:9858次

2020年度通渭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通渭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县委和县委政法的领导下,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其主要职责是:(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2)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3)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4)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6)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依法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处理来信来访。(7)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8)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及教育培训等工作。(9)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10)承办其他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院内设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庭等8个职能部门、纪检组和派出的马营法庭、鸡川法庭、义岗法庭、陇山法庭、榜罗法庭、李店法庭等6个基层法庭。

我院无二级机关单位和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情况,故表九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455.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6.96万元、下降12.07%,主要原因为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单位经费开支。收入方面,2020年度收入合计2167万元,下降2.46%,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88.71万元,减少53.46%;支出方面,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86.46万元,较上年减少12.8%,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69.25万元,减少7.2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16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5.37万元,占96.23%;其他收入 81.63万元,占3.77%。年初结转和结余288.71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186.46万元,减少12.68%,其中:基本支出1,447.57万元,占66.21%;项目支出738.89万元,占33.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74.0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3.88万元,减少13.29%。主要原因是是我单位按照勤俭节约、从紧必须的原则和定额定项使用经费精神合理合规做好预算工作,进一步从严控制单位经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4.43万元,下降14.0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和定额定项使用经费精神从严控制单位经费开支。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3.7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金额里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73.8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聘用人员增加,用于单位公共安全支出经费也相应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05万元,支出决算为7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16万元,支出决算为5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编人员增加,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也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23万元,支出决算为5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5.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4.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41万元,增长12.20%,主要原因为人员正常增加、普调工资、员额制工资改革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公用经费11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12万元,下降46.56%,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定额定向使用经费严格控制减少不必要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18万元,支出决算为5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单位“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7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过紧日子”要求,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58万元,支出决算为5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我单位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我单位我单位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33万元,支出决算3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2%,主要用于审判、办案、执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维护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单位“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3.18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12万元,下降46.5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厉行节俭的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无相关数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9万元,增长33.26%,主要用于审判办案业务知识培训,财务预决算、新系统应用等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到其他法院交流学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3项,涉及资金629万元,从评价情况看,通渭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评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主要运于办公费、维护费等方面支出,以及办公专用设备资产购置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方面提供经费保障,通过该项目的有效实施,充分保障了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有效提升案件质量,案件审结率提高,上诉改判和上诉发回重审数量较上年降低了,社会影响力提升,社会满意度提升,全年共受理案件5028件,已结案件481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9.87万元,执行数为380.3万元,完成预算的97.5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20年我院案件审理指标,全年收案5028件,结案481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惩罚了犯罪、平息了纠纷、保障了人权,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二是2020年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均能按照预算、合同及有关程序实施,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情况;装备购置程序完备,保存完整,至目前为止未发现故障存在的情况;三是提高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经费保障水平、提供干警办案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由支出进度较慢,预算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院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2020年业务费主要用于培训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等支出,为法院业务活动提高经费保障。通过对该项目的有效实施,保障我院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完成干警业务知识培训;保障办案车辆的运行维护等,业务费及时规范合理运用到工作中,改善了办案环境,为保证案件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稳定的经费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9.03万元,执行数为310.05万元,完成预算的86.3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质量指标,2020年我院推广执行监督工作模式,通过不定期跟踪监督和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开展“一案双查”,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工作站、律师调解室,同时在县卫生局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室,加强诉前和诉中委托调解,及时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质量评价试点满意度好。二是效益指标,我院组织法制宣传4次,提供法律咨询1350人次,组织干警培训5次,结案率达到100%,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可持续影响指标,我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甘肃移动微法院”等平台系统,持续加大线上诉讼工作力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进度较为缓慢,二是资产配置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制定支出计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科学合理编制资产配置预算。

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2020年全院法庭运维费主要运于派出法庭正常运转,改善法庭办公办案条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法庭差旅费、办公办案费、水电费、日常维修(护)费等提供经费保障。通过该项目的有效实施,充分保障了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案件审结率提高案件质量明显提升,案件审结率提高,上诉改判和上诉发回重审数量较上年降低了,社会影响力提升,社会满意度提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03万元,执行数为46.4万元,完成预算的89.1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时效指标,我院在原有的3条庭审直播通道的基础上增开3条,进一步强化庭审公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文书2926份、公开信息1632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847件,我院及时进行信息公开,信息化公开实现率规范。二是效益指标,我院保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化网络设备及办公专用、通用设备及时更新换代,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我院基层法庭审判业务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三是满意度指标,2020年我院法庭运维工作有序开展,水电暖运行畅通,日常维修维护及时,保障了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得到法院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详见附件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自评

3.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附件1:2020年通渭县人民法院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2020年通渭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

附件3:2020年度通渭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