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车改琴、石瑞杰、卢婧、曹文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28点击量:4785次
车改琴、卢婧:
本院立案执行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车改琴、石瑞杰、卢婧、曹文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执行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来领取即视为送达。责令你们自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通渭县人民法院(2021)甘1121民初51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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