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刘义军、刘彦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07点击量:4483次
刘义军:
本院立案执行的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和刘彦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缴款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通渭县人民法院(2021)甘1121民初229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七日
刘义军:
本院立案执行的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和刘彦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缴款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通渭县人民法院(2021)甘1121民初229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