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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执行行动 | 努力将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通渭县法院执行干警国庆假日执行纪实

发布日期:2021-10-09点击量:4807次

在通渭法院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为了执行工作可以“上山”,可以“下海”。假日,商铺店面或许打烊,但他们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从来不会打烊,越是假期他们就越要抓住执行的机会,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是一年国庆节,通渭县法院执行干警放弃假日休息,继续奋战在执行一线,他们在节日期间主动出击,分别从兰州、天水等地临控被执行人3人,执行到位标的5万余元。

案一简介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张某某应给付申请执行人陈某孩子抚养费29000元。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一直未能与被执行人张某某取得联系,通渭县法院遂报公安机关协助查控。2021年10月1日晚,张某某被兰州市七里河公安局某派出所控制,被执行干警连夜赶赴兰州并将其带回法院。在司法拘留的强大威慑下,被执行人于次日(10月2日)凌晨联系其亲属缴纳了该案全部案款。

执行照片一.jpg


案二简介


被执行人孙某向信用社借款15万元,现本息共计24万余元,孙某一直未予偿还。在执行过程中,通渭县法院因孙某下落不明报公安机关协助查控。2021年10月3日,孙某被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某派出所临控。执行干警当天深夜赶赴兰州并将其带回,经执行干警耐心说服教育,孙某于当夜缴纳了部分执行款,并与信用社达成和解协议。

执行照片二.jpg

案三简介


被执行人聂某欠申请执行人王某材料款3000元整。数额虽小,但聂某在执行过程中却一直东藏西躲,执行干警多次督促,但其一直未予履行,后其手机直接关机,导致无法联系,通渭县法院遂报公安机关协助查控,2021年10月4日凌晨,聂某被天水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控制,执行干警及时赶赴。“大家都在放假过节,你们法院的人不放假吗?还让不让人过节了?”见到聂某时,聂某气愤地说。“你一天不还钱,我们就一天不休息!让“老赖”过舒坦的节日,就是我们法官的耻辱!”执行法官的答复让他哑口无言。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劝说,聂某认识到了错误,并当场缴纳了全部执行款。
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彼岸不远,奋楫可达。秉承着司法为民的初心,维护好公平正义的天平,努力将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永远是通渭法院全体执行干警不懈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