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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之精神,引入商会调解;“和”之理念,庭前化解纠纷

发布日期:2022-06-15点击量:12152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满足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定西市中小微企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调解机制,助力民营企业优化创新创业营商环境。

近日,定西市中小微企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受通渭县人民法院委派通过调解方式成功调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案件。
2021年下半年,周某在赵某的某农牧合作社处打工,周某在工作过程中被工作的机器搅进右手及右胳膊,赵某及时将周某送进当地医院并转送至省城某骨科医院进行治疗,出院后被某鉴定机构鉴定为五级伤残。周某与赵某因赔偿金额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周某将赵某及赵某的某农牧合作社诉至通渭县人民法院。

通渭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将本案先分流诉前调解,委派至定西市中小微企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要求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员魏永鑫接到该案件后迅速介入,为了方便双方当事人,魏永鑫驱车数百公里山路来到双方都能够接受调解的一方当事人家里,一方面魏永鑫耐心细致地给某农牧合作社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某农牧合作社作出合理的赔偿,另一方面魏永鑫向周某的代理人女儿讲述了法律层面的前因后果,及最终按照法律标准的赔付金额。劝导其放弃不合理诉求,并告知应当合理合法表达诉求。经过调解员魏永鑫长时间的协商,最终双方互谅互让、友好的达成分期支付赔偿款协议并且由调解员作出调解协议,有效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定西市中小微企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魏永鑫表示,“商会调解”是非诉讼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灵活运用,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与诉讼相比,更为高效便捷,成本更低,已经成为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
截至目前,定西市中小微企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被委派调解案件共25起,成功调解19起。
今年以来,定西市中小微企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工商业繁荣为宗旨,通过“行内人”身份,与企业精准对接,并主动提供及时、高效、精准的业务指导和法律服务,促进非公企业民商事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赞许,为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