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南岳林与杨晟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4点击量:5187次

杨晟华:

       本院立案执行的南岳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缴款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执行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来领取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通渭县人民法院(2022)甘1121民初1443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