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广与孙余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5点击量:1427次
孙余:
本院立案执行的孙广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缴款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执行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来领取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甘11民终123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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