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新华诉王建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5点击量:1528次
王建世:
本院受理曹新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甘1121民初1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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