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李玉林诉马有福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日期:2023-03-17点击量:1507次

马有福:

       本院受理原告李玉林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自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