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德清鹏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伍刚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8点击量:7651次

伍刚刚:

      本院受理原告德清鹏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