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魏福强与张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8点击量:5517次

张斌:

       本院立案执行的魏福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义岗人民法庭领取上述执行材料,逾期不来领取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本院(2022)甘1121民初145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