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安徽和分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李兵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8点击量:5686次

李兵强:

       本院立案执行的安徽和分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义岗人民法庭领取上述执行材料,逾期不来领取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本院(2022)甘1121民初5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