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耀雄与许永军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09点击量:8019次
许永军:
本院立案执行的南耀雄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缴款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执行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来领取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通渭县人民法院(2021)甘1121民初285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案件受理费5126元、执行费50元。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
许永军:
本院立案执行的南耀雄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缴款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执行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来领取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通渭县人民法院(2021)甘1121民初285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案件受理费5126元、执行费50元。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