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保禄与被执行人曹鹏娃、陈霞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4点击量:2162次
曹鹏娃、陈霞萍: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孙保禄与被执行人曹鹏娃、陈霞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李店人民法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来领取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通渭县人民法院(2022)甘1121民初179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