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

用“心”审判,让心如钢铁也成绕指柔

发布日期:2018-07-20点击量:1376次

题记:


    通渭,这片红色的热土上记录着红军长征走向胜利的艰难历程,回荡着《七律·长征》的磅礴诗情,更凝聚着共产主义信念的强大精神力量,成为了一座闪光的精神丰碑。“长征是一次唤醒民众的伟大远征……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通渭大地上,革命的火种在这里播撒、孕育、成长,红色基因在这里代代相传。新时代的通渭法院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打造榜罗“红色法庭”为契机,以红军长征精神激励品格、锤炼本色,锐意进取、创新改革、求真务实,开创了通渭法院工作新局面,谱写了司法为民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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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一颗“初心”

 

卢明灯,1963年生人,现为通渭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自2004年由刑事审判庭调任到民事审判第一庭从事家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一颗“初心”,不忘来时路,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敢于担当,甘于奉献。正是秉持着这样一颗“初心”,在多年的家事审判工作中,他都能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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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揣一颗“善心”

 

  随着家事审判改革的不断深化,作为一名家事审判法官,卢明灯认识到,自己不仅仅是家事纠纷的裁判者,同时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维护者。他总是说“法律是刚性且柔情的,在家事审判工作中,要永远怀着一颗‘善心’,坚持做到公正和柔情交相辉映,努力让家事审判闪耀理性的光芒。”多年来,卢明灯在家事审判中始终把握“强化调解、力促和谐”这一重要原则,坚持用细心和柔情融化坚冰,认真倾听当事人的陈述,知晓当事人的诉求,细心梳理双方争议的焦点,真正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依稀记得在一件赡养纠纷案件审理中,我认真分析父子两人之间产生矛盾和分歧的根源,耐心跟儿子讲述为人父母的艰辛和不易,让他理解‘子欲养而亲不待’是怎样一种莫大的遗憾和悔恨。通过耐心细致的交流,儿子也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年迈的父亲道歉;父亲也承认自己平时脾气暴躁,在家庭事务处理中存在不少问题……父子两人最终冰释前嫌。当儿子扶着父亲缓缓走出法院时,我心里衷心祝福这个家庭能幸福美满。”卢明灯如是回忆。

  “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应该积极倡导文明的家教家风,做什么样的人、走什么样的路、树立什么样的人生价值观,这是摆在我们家事审判法官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卢明灯常常这样提醒和告诫自己。

  似水柔情可以融化暴烈的性情,心如钢铁也终成绕指柔。卢明灯坚持将亲情融入到每一起家事纠纷审判工作中去,始终怀揣一颗“善心”,坚持用公正和良心维护公序良俗。他在家事审判中坚持保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化解手足之间的矛盾,修复家庭内部之间的亲情关系,稳定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的单位,进一步推动了整个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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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葆一颗“廉洁心”

 

  自2007年以来,卢明灯连年被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2015年在庭审观摩竞赛活动中获得“优秀主审法官”荣誉称号;撰写的文书在全省裁判文书评比中获得优秀奖;2018年连续两季度被县法院党支部评为“党员先锋示范岗——办案能手示范岗”先进个人……面对一份份荣誉,卢明灯总是戒骄戒躁,不断鞭策自己,争取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卢明灯承办的家事纠纷案件至今已一千件有余,调解和撤诉结案占比60%以上,案件处理成效明显,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和领导的共同认可。多年来,卢明灯在审判岗位上总是一丝不苟、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坚持廉洁司法,敢于向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勇敢说“不”,同时能够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虽然自己在家事审判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和上级法院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当前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对法官专业水准的要求相比,差距还是很大,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努力,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卢明灯这样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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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始者众,善终者寡。用“心”审判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始终如一坚持下来更难,而卢明灯做到了。“不忘初心、怀揣善心、永葆廉洁心”便是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航舵,便是他迎难而上、勇往直前的灯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