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通渭县人民法院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5-07-27点击量:5504次
       近日,从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颁奖典礼会场传来喜讯,通渭县法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通渭县法院坚持把创建文明单位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改革创新审判管理体制,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的目标,不断强化班子领导,狠抓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创建文明法院等各项活动,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与文明创建工作良性互动、同步发展,有效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2014年获得全市法院绩效考核二等奖、法院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电子档案建设先进集体、法庭功能化建设先进集体,获得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一等奖等荣誉称号,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从而在众多参选单位中脱颖而出,获此殊荣。
       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对通渭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更是对通渭法院各项工作的鞭策和鼓励。今后通渭法院要继续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公正执法为主线,以热情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巩固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有力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