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志民与陈小勤离婚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1-04点击量:3877次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公告
陈小勤:公告
本院受理蒋志民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通义民初字第1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0日内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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