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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里的法治温暖

发布日期:2015-11-16点击量:5417次
       山村里的冬来得特别早,凛冽的寒风肆意地刮着。
      “王法官,我们申请对我们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这是我们双方真实的意愿,并且我们的补偿款已经支付到位了。”
       一大早,通渭县法院鸡川人民法庭便来了两位新景乡的群众,要求对他们之间关于房屋拆迁达成的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经书面审查及询问双方当事人,该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该协议本身并不存在什么问题,在法庭准备确认的时候,法庭干警突然意识到,一场秋雨一场寒,现在天气逐渐变凉,甲方的房屋位于通渭县新景乡王湾村军户陈社山梁上面(北面三间、东面两间)。虽然原协议约定甲方先将东面房屋和院墙拆除,甲方一家人暂时在北面三间房屋过度居住,但是一旦前面院子拆除之后,家中没有遮风挡雨的地方,会给甲方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在交谈过程中,法庭干警了解到甲方陈某的儿媳即将临盆,在施工的环境下也不利于陈某即将出生的小孙子的健康成长,并且陈某家粮食、家具、农具等物品较多,如果缺乏围墙的保护,生命财产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针对这种情况,鸡川法庭工作人员当天直接驱车前往搬迁现场,实地勘察搬迁情况。
 
鸡川法庭实地勘察
       经过实地勘察,详细了解当地新农村建设的进度情况后,在法庭的协调与指导下,乙方郑某通过跟新景乡政府申请,给甲方提供两处安置地点,一处住人,一处存放物品。在法庭的指导下,双方在村委会的主持下又重新达成一份新的调解协议:一、甲方必须于2015年11月9日前将其院中东面房屋两间、北面房屋三间予以清理,乙方负责组织人手,协助甲方拆迁;二、甲方家庭成员五人暂时借住于王湾村养老院,甲方家中物品暂时存放于王湾村军户陈社新农村院内(甲方物品自行清理保管);三、新农村建成后,甲方可以购置在其住宅原址上建成的新农村住房;四、甲方对新景乡政府发放的补偿款无异议,已于2015年10月8日领清,双方不存在补偿款领取纠纷。
       双方达成新的协议后,既解决了甲方一家人的临时过渡问题,避免原协议中甲方一家人生活的各种不便,又一次性解决双方的房屋拆迁问题,使得新农村建设工程能够尽早开工。经过法庭的指导,不仅成功化解了双方之间的房屋拆迁纠纷,树立了人民法庭良好的司法形象,还取得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和谐统一。
 
 
鸡川法庭指导调解
       截止目前,鸡川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2件,其中调解确认案件23件,占全部案件的25%。为了能更好的开展司法确认工作,鸡川法庭选取鸡川镇丁店村、新景乡王湾村作为司法确认工作示范点,并制作专门的司法确认宣传板,对这两个示范点的村干部进行了专项培训。通过对这两个示范点运行状态的整体考量,制作简单实用的司法确认告知单(手册),力争在2016年的工作中,在将司法确认工作在辖区内的村委会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