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秀梅与杨永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20点击量:2012次
杨永胜:
本院立案执行曹秀梅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执行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来领取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通渭县人民法院(2021)甘1121民初8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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