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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法院综合管理部门工作“十要”

发布日期:2014-11-01点击量:5694次

通渭县法院为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充分发挥综合部门管理和服务职责,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有福在综合管理部门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十项要求”来强化综合管理能力。

一要准确定位。综合管理部门既是管理者也是服务者,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二要分工明确。各部门只有严格按照职能规定,严把关口,认真履职,才能衔接顺畅、协调得力;

三要协调配合。属于职责内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去办好,不能以任何理由找借口推脱;属于其他部门或个人的事情,也要积极协调帮助去做;

四要精细管理。管理工作必须抛弃不敢惹人、不愿惹人的思想,要敢于管理、善于管理,针对不同部门及个性特点,因地制宜、因人而宜、因事而宜,避免造成无谓的争执和矛盾;

五要优质服务。对待同志要态度热情、解释耐心、服务周到,特别是办公室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事无巨细都要体察入微;

六要勤于思考。作为管理者既是参谋也是助手,工作上不能按部就班,要有创新,讲求质量和效率;

七要认真细致。对工作中的问题要随听随记,入脑上心,切忌马虎大意带来不必要的被动;

八要齐心协力。学会从全局的角度看问题、干工作,站在领导的高度、党组的高度,多提新办法、多出新点子,及时沟通交流,反馈意见;

九要坚持原则。把握原则性问题,如派车、报销、通报、考勤、审务督查等制度的落实都要客观公正,不能照顾私情;

十要任劳任怨。综合部门的同志要有长期加班加点、吃苦耐劳的思想准备,不能随意找借口、推脱、贻误工作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