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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0家!创建“示范调解室”,推动基层治理

发布日期:2023-04-06点击量:7784次

近日,通渭县10家村(社区)示范调解室挂牌成立,标志着以“示范调解室”牵引带动的通渭县“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迈出实质性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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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无讼村(社区)”,打造“示范调解室”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的生动实践,是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举措,是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落实落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内容。

2023年年初,通渭法院聚焦“三抓三促”行动“‘主动创稳’大推进”任务举措,部署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以村(社区)示范调解室建设为支点,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多元解纷制度体系,探索创新基层诉源治理新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近化解,真正实现“五治融合”,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通渭、法治通渭。

通渭法院聚力“五项举措”,做到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到位、组织保障到位、纠纷化解到位、品牌创建到位,积极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通渭模式”。

 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主动向县委政法委汇报,积极与县司法局、乡镇党委政府、群众自治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对接,建立共研共商社会治理工作机制。经过充分调研,在全县范围内选定平襄镇新城社区、北城社区、马营镇瓦房村、黑燕村、榜罗镇文峰村、常河镇南河村、李店乡李店村、陇阳镇庆阳村、义岗镇悠江村、鸡川镇杨川村等10个村(社区)成立“示范调解室”,开展先行试点,实质性受理群众申请调处的矛盾纠纷以及由人民法院委派的涉本村村民或社区居民的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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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永纲及政法各单位

主要领导调研指导“示范调解室”创建工作

 强化“经费独立+人员稳定”的保障机制 

10家“示范调解室”的创建坚持机构、人员、工作、经费“四独立”原则,在县司法局、乡镇党委政府、村(社区)的大力配合下,综合选定在辖区德行好威望高、群众基础深厚、善于调解说事的乡贤名望或村(社区)工作人员为人民调解员,并全部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专职进行本村(社区)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同时,对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的案件,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调解补助,进一步补充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推行“网格法官+人民调解”的指导模式 

通过与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乡镇法庭“一对一”挂点对接,积极构建“网格法官+村(社区)调解员”的互动模式,强化业务指导、经验交流、联动调解、法律咨询等,不断提高村(社区)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流程开展线上调解和在线司法确认,切实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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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易发矛盾+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 

聚焦易发频发矛盾纠纷,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司法数据,梳理研判诉源治理中的难点堵点淤点问题,积极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调查研究,深入分析社会矛盾纠纷成因特点和变化趋势,及时提出司法应对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和专业优势,为党委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询。

 激发“巡回审判+法治教育”的宣传活力 

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和普法微视频,以案释法、定期普法,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人民调解在诉源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和省心省力省钱省时的“四省”优势,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和“田间法庭”,通过典型案例的审理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切实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