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无袍法官”有作为

发布日期:2023-06-15点击量:8702次
在人民法院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来自各行各业,代表广大群众向法庭传递声音,架起了人民群众与人民法院间沟通的桥梁,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法院工作,相信法律,敬畏法律,为持续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注入力量。他们就是人民陪审员,一群“无袍法官”。

1687138670333518.jpg

通渭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李雪涛(右一)
“与法官相比,我们更接地气”,李雪涛担任过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履职经历十分丰富,已工作三十余年的他,经常打交道的就是一线的群众。如今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他深感光荣,但也自知责任重大,要真正当好这名“无袍法官”并不简单。
“我们一般处于一种随时待命的状态,一接到法官电话,就赶紧放下手头事情往法院赶,有时候走到半路又接到电话,案子已经调解了。刚开始到法院,门卫不认识,还拦住我不让进,这种‘局外人’的感觉起初真让人有些无所适从。”李雪涛说道。
跟随法官庭审的过程对陪审员来说是个挑战,经常一坐就是一上午,碰到庭审激烈的时候,还需要配合法警安抚当事人,更要紧的是碰到一些专业性的法律问题总会感觉自己的专长没法发挥出来。
第一次让李雪涛感觉有了用武之地的是一起涉企纠纷案件,当时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激烈,调解工作一度难以进行,但长期在工商部门工作的李雪涛参加完庭审全过程后,敏锐的发现了问题所在,企业出现短期资金周转困难,需等销售货物回笼资金,而原告面对大额欠款总担心公司赖账,于是他及时和承办法官沟通,转变调解思路,耐心向原告释明企业经营中,相应支出需经一段时间收回属正常现象,可由被告公司先行支付部分案款,剩余部分确定履行期限,最终,在合议庭的积极引导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被顺利审结。
法官讲“法理”,我们就说“情理”,与法官互补,达到法、理、情兼顾,让当事人既感受到审判工作的权威性,又感受到审判人员的亲和力,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审理效果。  
“调解是一门草根艺术,说话要接地气,调解得用巧劲。”在李雪涛看来,与法官的专业性相比,陪审员来源于人民群众,能更好了解民意,做好调解工作。近日,他又陪审了一起邻里间健康权纠纷案件,并成功化解矛盾和纷争,使邻里双方重修于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孙某与祁某本是同宗同谊一路之隔的邻居,却长期矛盾纠纷不断,虽经乡村社人员多次积极协调化解,但仍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两家人矛盾时时产生,并不断升级,终因水路问题发生冲突,引发健康权纠纷,导致孙某及其儿子、祁某不同程度受伤。事发后,孙某将祁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损失。案件审理中,祁某提起反诉,要求孙某对其损失也予赔偿,因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案件陷入僵局,经多次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考虑到两家人今后的邻里和谐,也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合议庭还是决定优先调解,这次调解过程中,他们着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释法说理,强调邻里之间应当团结互助、与人为善、和谐共处,建立睦邻友好的邻里关系远大于诉讼取得的收益。最终在各方努力、集思广益下,提出地块互换的调解方案,案件被圆满解决。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渭法院将持续用足用好这一审判资源,实现司法专业判断与群众朴素认知的有机统一,使人民陪审员融入司法民主清流,汇聚能动司法大潮,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