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王文斌、崔月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09点击量:4049次
王文斌、崔月英:
本院立案执行的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王文斌、崔月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缴款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执行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来领取即视为送达。责令你们自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定西市中中级人民法院(2022)甘11民终98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