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彦龙与杨乐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及李胜兵与杨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06点击量:9400次
杨乐:
本院受理岳彦龙与杨乐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及李胜兵与杨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通渭县人民法院(2022)甘1121诉前调确78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甘1121民初210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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