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李文文与李海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1点击量:3527次

李海东:

     本院立案执行的李文文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缴款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执行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来领取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通渭县人民法院(2021)甘1121民初315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