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通渭县随意工艺制造中心与李辛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8点击量:1191次

李辛:

     本院立案执行的通渭县随意工艺制造中心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缴款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执行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来领取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通渭县人民法院(2023)甘1121民初100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