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牛文芳诉魏院平离婚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5-11-01点击量:4109次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公告
魏院平:
      本院受理牛文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义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