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张祥武与张春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09点击量:3193次

张春晖:

      我院受理原告张祥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榜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