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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举措拓宽绿色通道

发布日期:2015-03-05点击量:5545次

“我是一个犯了法的人,法院的同志还能想到我的不方便,特地到基层法庭来处理我的案子,真是太感谢了!”这是一位身体残疾的被告人在开庭前说的话。

2015210,通渭县法院刑庭庭长孙智有一行来到义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2014102419时许,被告人刘某某驾驶“时风”三轮汽车行驶至义岗街道南川桥时,因操作不当,与相向的张某驾驶的停于路边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全部坠于桥下,造成摩托车上乘员张某某死亡、三轮汽车驾驶员刘某某和该车乘员杨某某不同程度受伤。

本案被告人刘某某因此次事故导致腿部伤情严重,不能行走,为了方便被告人参与庭审,庭审法官和检察官一早驱车来到义岗法庭审理此案,由于案情清楚,被告人对案件事实没有异议,本案当庭宣判,对被告人刘某某以交通肇事罪量刑处罚。被告人对判决结果表示没有异议,不再上诉。

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圆满审结,司法便民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也是改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之“三难”问题的具体体现。只有心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关心群众疾苦,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肯定。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我们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个接受审判的人同样需要别人的关爱、体谅,社会需要和谐,我们的执法环境更需要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