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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农村婚姻现状

发布日期:2015-04-08点击量:5169次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我国农村日益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在社会快速发展的大潮流下,农村的离婚率迅速上升,婚姻家庭状况百出。

一、农村婚姻家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家庭破裂的导火索。家庭暴力在农村家庭中的发生率远高于城市家庭,对于家庭暴力,大部分人持否定态度。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是妇女、老人和儿童,尤其是妇女。它不仅给妇女带来了极大的身心伤害,由此引发的婚姻家庭问题也成为影响家庭和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二)非法同居,婚外情上升,成为婚姻家庭的主要问题。对外开放以来,受西方文化影响,西式婚恋性观念传入我国,并逐步从大中城市人群渗透到农村外流人员,农民工大军将这些观念带到农村,非婚同居、婚外情、试婚等在农村的土壤上生长起来,并在一定程度上被逐渐接受。

(三)未婚先育问题。如今,在部分农村地区未婚先育现象呈上升趋势,相当一部分农村青年先生育再结婚,这不仅是对传统婚育制度的冲击,也是对现行婚姻生育政策的挑战。未婚先育不仅仅是对我国婚姻生育政策的挑战,也是对我国户口登记政策的冲击,最直接带来的问题是非婚生子女的户口问题,以及日常生活中非婚生子女的心理问题等。

(四)由于家庭关系处理不好导致婚姻失败。在农村,大部分青年婚后与公婆一起生活。但许多家庭存在着代际关系错位的问题,尊老不足、爱子有余就是具体表现。往往一家人在照顾小孩的问题上产生分歧,过于关注小孩但不重视老人的需求,引发亲子之间的冲突。

二、农村婚姻家庭现状产生的原因

(一)历史原因。中国社会经历了漫长的封建时期,封建思想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尤其在农村,大男子主义、男尊女卑等封建意识还有滋生的土壤,并且直接影响婚姻家庭。由于农村的传统生活习惯,青年人结婚后基本都和公婆一起生活,长时间生活在一起,由于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会引发冲突。

(二)社会原因。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城市的快速发展,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从而造就了农民工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劳务收入已经成为农村、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农民工逐步脱离了世代依存的土地,但由于各种社会的、历史的原因,还不能完全融入城市,在这样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下,农民工群体的离婚率正在逐年上升。农民工婚姻家庭的快速解体,不仅给家庭成员带来不幸,也随之带来了一系列子女抚养、单亲家庭关爱缺失等社会问题,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埋下隐患。

(三)法制建设方面的原因。我国法制建设是稳步发展,但是,还有相对不完善的地方。在婚姻家庭问题上,受道德约束的地方多,而受法律约束的少。新婚姻法尚不够完善,缺乏对婚姻善意一方有效的救济措施。

三、改变农村婚姻家庭状况的对策与建议

农民家庭中,对确因感情完全破裂而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也无可厚非,但是,婚姻的蒂结与解除不仅仅涉及夫妻本身,它还影响到其他家庭成员的生存状况,因此,建立广泛的婚姻保障机制,让暂时出现裂痕或仍有挽救余地的婚姻关系得到及时修复,帮助农民们渡过婚姻危险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应当从多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婚姻家庭,提高家庭和谐度。

(一)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充分发挥各媒体、社会团体、各单位的作用,加大力度宣传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要对市场经济大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念进行积极地引导,大力开展一些弘扬家庭美德、良好道德的活动,倡导社会新风,创建和谐社会。

(二)普及法律知识,强化相关法律求助措施,加大维权力度。加强《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将这些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总体规划,要采取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弄懂、弄通相关法律,提高维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三)加大调研力度,从源头上做好婚姻家庭的稳定工作。婚姻家庭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我们要深入调查研究,挖掘影响婚姻家庭的原因,探索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路子,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矛盾的发生。建立相应的社会服务结构,为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帮助。

(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展地方经济,缩小城乡差距,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机会,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或就近转移,是农民离土不离乡,消除“留守人口”群体的存在,从根本上消除因夫妻两地分居引起的离婚现象。引导地方经济发展,使广大农民群众走上致富的道路,避免因贫困问题引发的离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