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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法院推行法官助理意见书制度

发布日期:2023-05-25点击量:27689次

为充分调动法官助理的工作积极性,提升法官助理独立思考能力,确保法官助理能动履职,为法院工作储备审判人才,助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争先进位,通渭法院聚焦“三抓三促”行动目标任务和单位短板弱项指标,探索推行法官助理意见书制度。      

制度要求,对法官裁判文书中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裁判结果,法官助理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出具单独的法官助理意见书并向法官申明观点,供法官参考,法官助理意见书同时附卷备查,切实推动法官助理独立思考,能动履职,形成团队内部比学赶超、能力互补和相互监督机制。

该制度推行以来,法官助理积极响应、广泛参与,以法官思维深度参与案件事实调查和法律适用相关问题讨论,依法提出案件办理的合理性思路和建设性意见,有效激发了法官助理主动思考和能动履职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法官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就办案经验和群众工作方式积极向法官助理传授交流,在全院形成了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

下一步,通渭法院将深化法官助理意见书制度作用发挥,通过“会前”学法、法官助理列席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为法官助理发表意见建议创造良好条件,推动形成“老同志”和年轻干部优势互补、学习探讨、互促提升的浓厚氛围,全面推动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争优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