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法院主打执行案件“和解拳”
发布日期:2015-04-02点击量:4834次
2015年,通渭县法院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 新方法, 主打执行案件“和解拳”,力求矛盾最小化。通过思想动员,步步为营,着着并进,以执行和解促社会和谐,奋力破解执行难。
近日,对一起标的额较大、当事人分歧严重的健康权纠纷案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申请执行人廉某与被执行人赵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经县法院一审判决由赵某的法定代理人赔偿廉某72577.47元。 宣判后, 被告赵某不服,上诉至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因赵某的法定代理人未能如期履行赔偿费用,廉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抵触情绪异常强烈,不但不配合,而且还采取多种手段逃避执行。于是,执行员牢牢扭住“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行为的根源”这一牛鼻子,首先告知赵某的法定代理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然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开始化解双方当事人梗塞的心结、疏导情绪,经过执行员的不懈努力,赵某的法定代理人最终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与申请执行人廉某和解,同时, 申请人廉某考虑到被执行人赵某的经济现状, 自愿将原判决确定的72577.47元减少为50000元。经双方协商一致,最终达成了由赵某支付廉某50000元的执行和解协议。
至此,本案得以圆满执结。
近日,对一起标的额较大、当事人分歧严重的健康权纠纷案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申请执行人廉某与被执行人赵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经县法院一审判决由赵某的法定代理人赔偿廉某72577.47元。 宣判后, 被告赵某不服,上诉至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因赵某的法定代理人未能如期履行赔偿费用,廉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抵触情绪异常强烈,不但不配合,而且还采取多种手段逃避执行。于是,执行员牢牢扭住“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行为的根源”这一牛鼻子,首先告知赵某的法定代理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然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开始化解双方当事人梗塞的心结、疏导情绪,经过执行员的不懈努力,赵某的法定代理人最终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与申请执行人廉某和解,同时, 申请人廉某考虑到被执行人赵某的经济现状, 自愿将原判决确定的72577.47元减少为50000元。经双方协商一致,最终达成了由赵某支付廉某50000元的执行和解协议。
至此,本案得以圆满执结。
(图为执行庭庭长常世勋给当事人做和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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