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执业务

值得提防的“油老鼠”

发布日期:2015-05-08点击量:4873次

近日通渭县法院审结了两起“油老鼠”偷油案件,潘某、赵某、吕某与刘某四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决犯盗窃罪,分别判处二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刑期,并处罚金。

据悉20141月至9月,潘某、赵某租赁汽车后私自改装并套用多副假车牌,多次流窜至通渭县、永登县、红古区、安定区、会宁县等地采取撬开油箱盖后,用油泵抽取油料的方式,盗窃三十余名受害人车辆价值77000余元的0号、-10号柴油;同年7月至9月,吕某、刘某驾驶机动车先后在通渭县、天祝县、靖远县、渭源县用上述同种手段盗取价值达35623.50元的0号柴油。

办案法官介绍说,“油老鼠”们对作案车辆进行了专门改装,在后备箱安装了大容量铁箱及抽油泵。他们主要在晚上至凌晨活动,趁司机休息或注意力松懈时,驾驶作案车辆停靠在目标车辆油箱边,撬开或拧开油箱盖,盗取油料。所用抽油泵的抽油速度相当快,只需一分钟就能将满满一箱上百升的柴油抽空。因此,他们有时候一天能偷好几辆车的油。在短短几个月内,两起案件的被告人盗取柴油价值达10余万元,使得货车司机人心惶惶,财产遭受巨大损失。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聪明的“油老鼠”,也难逃法律的制裁。同时提醒广大司机要提高防范意识,避免遭受此类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