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何丽雄与马志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8点击量:5021次

马志刚:

      本院受理何丽雄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通渭县人民法院李店人民法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来领取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本院(2020)甘1121民初71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