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张罗锦与张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29点击量:4628次

张金平:

      本院立案执行的张罗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执行庭领取上述执行材料,逾期不来领取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通渭县人民法院(2021)甘1121民初99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