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

【“陇原风暴”执行行动】“临控助力”,联动执行

发布日期:2023-06-18点击量:33531次

近日,甘南夏河县公安机关的协助下,通渭法院一“失联”被执行人终于有了消息,执行干警迅速赴甘南夏河将其带回,并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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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芦某某,自与其相关的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以来,便在案件当事人和执行法官之间玩起了“躲猫猫”。其长期不露面、不积极配合执行,导致案件办理无法顺利进行。结合芦某某长期逃避执行的实际情况,通渭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了临控被执行人的协助请求。6月13日,通渭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公安机关通知,表示被执行人芦某某已被夏河县公安局辖区派出所扣留,执行干警随即连夜驱车前往将其带回,并再次教育劝导芦某某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但芦某某仍以其无偿还能力为由拒绝履行,办案人员向其宣读了拘留决定,完成入所体检后立即送拘留所予以拘留。
《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第6款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拘留是应对拒执、抗执行为的有效措施,被执行人并不因为拘留就减轻责任,更无拘留后豁免债务的说法,故再次告诫每一位被执行人,端正态度,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才是正确出路。自“陇原风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渭法院已先后拘传、拘留20余名被执行人,形成了全面严厉打击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的高压态势,下一步,通渭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创新方式,强化力度,着力解决执行难题,用实际行动彰显司法权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